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
为切实保障我校成人教育专升本预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权益,规范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报及学籍管理工作,依据学位代授高校相关学位授予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成人教育2.5年标准学制、5年学籍有效期管理要求,现就2026届专升本预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延迟毕业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及延迟毕业政策
依据《沈阳工业大学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现就拟为获取沈阳工业大学相关专业成人学士学位而申请延迟毕业的政策说明如下:
1.我校2026届已达到毕业资格的成人教育专升本学生,拟申报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但学位课程考试尚未通过的,可本人自愿申请延迟毕业,暂缓办理毕业手续。
2.延迟毕业期限不得超过5年有效学籍期,学生在此期间可继续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满足全部学位授予条件后,依规办理毕业及学位申报手续。
3.仅学生在籍期间取得的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可用于沈阳工业大学学位申报。
二、沈阳大学学士学位申请及跨转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申请的延迟毕业政策
1.依据《沈阳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沈阳大学学士学位,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2.5年学制内正常按期毕业、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论文答辩合格。
2.办理延迟毕业的学生,沈阳大学一律不予受理其学位申报。
3.本次未通过沈阳大学学位课程考试或毕业论文答辩,仍有学位获取意愿,且所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符合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专业范围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延迟毕业,后续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学位申请要求完成学位课程考试及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本人自愿结合书面申请原则
延迟毕业申请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交书面《延迟毕业申请书》,各单位严禁代为填报、强制申请或诱导申请,无书面申请视为学生自动放弃延迟毕业及对应学位申请资格。
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延迟毕业申请条件但未按期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学士学位申报资格,逾期一律不再补办,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压实逐生通知责任
各单位须全面摸排本届预毕业生情况,将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大学两校学士学位申请政策差异、延迟毕业后果、学位申请要求逐条告知每一位相关学生,务必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并留存通知凭证(签字确认单、短信、微信通知记录等),从源头防范学籍、学位纠纷。
4.规范材料统计上报
按时完成延迟毕业学生信息统计、申请书收集及上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材料齐全,保障本届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有序推进。请于6月15日前以各市县开大、校外教学点为单位将《延迟毕业生信息统计表》《延迟毕业申请书》PDF扫描件上传邮箱:165148144@qq.com,文件命名:某某单位+延迟毕业学生信息统计,不接收学生个人上传。
辽宁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