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
毕业论文(设计)是成人教育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实践性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教通〔2022〕207号),《辽宁开放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辽宁开放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6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成人教育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学服务部及论文指导答辩相关教师等为成员,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各办学单位)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过程质量关。
二、学生资格审查
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面向2026年本科毕业学生,须具备以下资格,已修完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取得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60%以上,达到修业年限。各办学单位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的审核工作,成人教育学院复查。
三、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为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规范化管理,便于各办学单位统一组织选题、开题、写作等工作,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部通过“成人教育智慧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毕业论文(设计)系统进行管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请各办学单位掌握平台系统操作流程,并指导所属学生按照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环节。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论文选题
1.开展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
2.工作内容:各办学单位要组织学生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题目学生自拟,选题必须结合专业和工作实际、避免空泛、过大或过小等问题。学生选题只有在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开题工作,各办学单位需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报送到指定邮箱审核备查,学位论文选题严格按照沈阳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学位论文选题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附件6)。
(二)遴选指导教师
1.开展时间:2025年12月20日—12月26日
2.工作内容:各办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开设专业及学生数量遴选指导教师,并将指导教师信息导入平台毕业论文(设计)系统。
(三)召开动员会议
1.开展时间:2025年12月27日—12月31日
2.工作内容:各办学单位要召开师生动员会议,启动、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公布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写作规范以及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等,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格式规范、论文架构(研究背景与目的、立题依据、研究内容、论证过程、研究结果)等进行说明,并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解读(详见附件1)。
(四)进行学生分组
1.开展时间:2026年1月1日—1月9日
2.工作内容:各办学单位要组织学生登录平台完成论文方向选择,根据学生选择的论文方向进行分组,通过平台为学生指定论文指导教师。
(五)组织论文开题
1.开展时间:2026年1月11日—1月16日
2.工作内容:各办学单位组织学生查阅文献,撰写开题报告,严禁出现论文题目及内容雷同情况,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上传至平台。各办学单位对开题报告进行检查,学校组织抽查,开题报告通过后,学生方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写作。
(六)实施论文写作
1.开展时间:2026年1月17日—4月11日
2.工作内容:各办学单位组织指导教师通过平台按照进度安排,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修改完善、格式检测、查重等工作。
3.组织答辩:各办学单位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答辩,并进行成绩评定。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授予高校统一组织。
(七)整理归档材料
1.开展时间:2026年4月12日—4月18日
2.工作内容:各办学单位将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平台,并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学生论文(设计)定稿电子版、论文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各办学单位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各办学单位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强化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实施,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指导教师要求
各办学单位选聘的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专业领域知识发展情况,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
指导教师与指导学生的比例按《辽宁开放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换指导老师的,须经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成人教育学院备案,方可在平台进行调整。
(三)论文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是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各办学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应保证每生一题,确保选题的多样性,杜绝重复现象。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确需改变选题的,须经学校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批准,报成人教育学院备案,方可在平台进行调整。
(四)论文检测要求
我校在平台增设毕业论文格式检测和维普论文查重端口(均提供一次免费机会),请先检测再查重,合格后上传平台。申请学位论文还需按照授予高校要求在知网查重,由学生自行安排。
(五)论文答辩要求
非学位论文(设计)由我校统筹安排,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各办学单位做好论文答辩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将具体安排上报成人教育学院。
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学位授予高校组织实施,请各办学单位根据学位授予高校具体要求,做好动员和准备工作。
(六)学术道德要求
1.各办学单位负有对学生规范学术道德的教育责任和义务,须严格执行论文查重制度。对论文审查中发现具有抄袭嫌疑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各办学单位对抄袭行为进行认定,给出处理意见,并报送我校备案。
2.各办学单位负责向所属学生宣讲论文撰写的基本规范,并加强学生意识形态教育,撰写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以实事求是的钻研精神和严谨细致的治学态度,独立高质量完成论文撰写。
3.论文写作结束后,我校将对论文进行抽检,经认定系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的论文,依据《辽宁开放大学关于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4.学生应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在论文系统内文明留言,若出现恶意诽谤、辱骂指导教师等情况,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论文写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请各办学单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系统账号信息,以防泄露。学生账号在系统内发布、提交的信息、稿件等,均视为该账号持有人之操作。
(七)成绩评定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成绩和答辩成绩构成,二者各占比50%。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格式、应用价值、创新性以及写作态度等作出评价,指导成绩低于60分不允许参加答辩。答辩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参考指导教师的评阅成绩,结合答辩过程中学生自述及回答问题的情况(自述占成绩20%,回答问题占成绩80%),综合评定答辩成绩,答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指导成绩和答辩成绩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总评成绩为不合格。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部结束后,各办学单位应认真审查各专业答辩成绩评定情况,并及时录入平台。
(八)总结归档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办学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学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同时根据《辽宁开放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归档工作。
六、其他说明
由于我校本科专业分别委托沈阳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对应学位授予高校要求执行,其中沈阳大学学位论文只有一次写作机会。请各办学单位在组织学生选题过程中务必核实好申请学位论文学生名单,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依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开展,各环节时间节点与毕业论文(设计)同步,论文写作相关要求按照学位授予高校执行。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4-86131216 1388914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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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12日